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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委反腐办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4 15:56
现将《厦门市教育纪工委转发市委反腐办关于2013年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通知》转发,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执行。

                                                校党总支
                                                   2013.9.4

 
 
 
厦门市教育纪工委转发市委反腐办
关于2013年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八项
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
年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对发现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可通过来信、12388举报电话和“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厦门教育网站或拨打2135775进行举报。
各单位落实此项工作情况,请于10月10日前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赵锴豪,联系电话:2135775,邮箱:924230936@qq.com)。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共厦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厦委反腐办〔2013〕3号
 
 
关于2013年国庆中秋期间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通知
 
各区委反腐办、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各大专院校,各企事业单位:
在我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谋划 “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之时,2013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近日,中央纪委专门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就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作出重要部署,提出严肃纪律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为建设美丽厦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以组织“博饼”等名义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
2.严禁以中秋“博饼”为名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博饼”活动,不得用公款赠送月饼和各种节礼。开展节日活动要突出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内涵,坚持积极健康的导向,凝聚奋进向上的正能量。不准利用工作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庆活动。
3.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及“博饼”活动。
4.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准在票据、作账等方面弄虚作假;要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范围,严格票据管理,完善报销手续。
5. 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或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搞摊派。
6.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7.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8.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9. 严禁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加强节日期间车辆管理,禁止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10. 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二、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改进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纪律规定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学习中央规定的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读本,组织重温《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节庆观,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弘扬克己奉公、艰苦朴素的良好风尚,狠刹挥霍享乐、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办一切事情。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广泛听取意见、边学边查边改工作,认真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特别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做到即查即纠、立改立行,督促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律己以严,从我做起,带头反对“四风”;要强化责任意识,敢抓敢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班子和队伍、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带头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廉建设,全面推进“四下基层”,真抓实干破解发展难题,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凝聚推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强大力量。
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积极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工作,有重点地组织对所辖范围的监督检查,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建立完善制度规定,不断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形成勤俭节约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要求,做好执纪执法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要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和“四风”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曝光,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对节日期间的出现的“四风”突出问题和各种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直接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节日期间财务报支、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检查。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完善舆情预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欢迎人民群众对发现的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通过来信、12388举报电话和“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等进行举报。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此项工作情况,请于10月15日前书面报告市委反腐办(材料迳送市纪委党风室)。
 
 
 
中共厦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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