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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教工委〔2012〕18号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印发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 08:58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2]15号),结合教育实际,我委制订了《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组织建设  工作方案  通知
-------------------------------------------------------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各区委教育工委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特制订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 “强组织,提素质,增活力,助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这一主题,以实施“执行力工程”、“凝聚力工程”为载体,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推进两岸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要把握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抓落实,就是要把党的十七大以来关于加强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已有成功经验全面推广。二是全覆盖,就是要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让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三是求实效,就是要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四是受欢迎,就是要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主要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二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五是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任务
要按照“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分类实施“执行力工程”、“凝聚力工程”,实现“四有三强”目标,“四有”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址议事、有章理事,“三强”即强班子、强队伍、强作用。
在市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公办学校、事业单位,实施“执行力工程”,不断强化党组织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碰硬、攻坚克难的执行力。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庸懒散”,提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方式;建立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大力推行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水平及开展全员德育的积极性,通过对发展党员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多级培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把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纳入各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突出抓好青年教师队伍和学生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中“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成果进一步巩固,校园安定稳定的局面进一步稳固。全面推进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学生党员要进一步提升质量,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细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片面追求数量的现象。
在民办高校和直属民办学校,实施“凝聚力工程”,不断扩大党组织影响力。民办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组建机制,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符合组建条件的党组织组建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两个100%。开展以“建好一支党员队伍、健全一套工作机制、创设一项活动载体、举办一次专题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采取建立“网络党支部”、党建QQ群、微博群等方式,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
  要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高校要以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为主线,中小学校要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即将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重点完成七项任务
(一)选优训强带头人队伍。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采取调整、选派、选聘、培训等办法,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好党组织书记轮训和新任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分级分类举办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民办学校督导专员选派工作力度。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要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必须在本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至少上一次党课,党课教案请于11月底报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汇编成册。
(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了解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心基层党务干部的工作、学习与成长。各基层党组织要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民办学校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加强干部信息库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及时更新信息,更好地为党建工作服务。
(三)研究谋划工作思路。各级党组织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年度总结,市教育局机关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细化党建工作要点,形成带队伍、干事业的好思路;高校党委要加强对院(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强化目标管理考核,提高院(系)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好思路;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形成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的好思路;民办学校要围绕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形成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好思路。
(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总结提炼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每个基层党支部至少建立健全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发展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党员监督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
(五)建好用好活动阵地。创建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轮训课堂典型,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提高党校培训质量。建好党支部活动场所,促进活动场所让党员师生充分利用。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方法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创新网上组织生活、在线学习等活动方式,积极开发利用基层党建工作信息系统,拓宽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域和空间。
(六)健全完善党内帮扶激励机制。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困难党员应急救助机制。每年“七一”和“两节”期间,对全系统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帮扶,对因车祸、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而急需帮助的党员,及时予以救助。探索建立高年龄、高党龄生活困难党员长效帮扶机制。
(七)健全落实保障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各校各单位年度预算,加大对民办高校党建活动经费的补助,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建立高校党支部“共建共创”机制,推进大学生党支部与教职工党支部、不同高校党支部之间、高校党支部与社区、农村、企业党组织共建共创。推进中小学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校与薄弱校新办校党建结对帮扶。深化公办校与民办校党建共联共创。
    三、分步实施
  (一)调查摸底,分类定级(3月-4月)。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根据上级有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定级参考标准,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的评级程序,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方式,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先进”,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定级结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所属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各独立党支部的分类定级自评情况于4月初报送市委教育工委,以便汇总备案逐级上报。
  (二)健全组织,理顺关系(4月-6月)。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对党员人数过多或者设置不合理,不利于发挥作用的党支部进行调整。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将流动党员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调整基层党组织工作意见请于5月底报送市委教育工委。
  (三)整改提高,晋位升级(6月-10月)。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找准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关键问题,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和措施,5月底前都要形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确定后认真抓好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提高,一般和后进党组织普遍实现晋位升级。整改落实情况请于9月底报送市委教育工委。
  (四)学习先进,创先争优(3月-12月)。6月底结合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和总结工作,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推进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工作责任。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支部,让每个支部都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参与进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二)密切联系群众。深化“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积极开展“两访两创”,推进学校管理干部访谈教师,教师访谈所有学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和群众工作。建立教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蹲点服务师生制度,定点联系指导基层单位,帮助基层加强组织建设。机关干部要紧密联系学校党员师生,与他们一起过组织生活,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完善考评办法。建立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联述”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向市委教育工委进行专项述职,“联评”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四)及时总结经验。要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双责任制”紧密结合,形成各自特色,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督查指导制度,采取召开通报会、推进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基层活动情况汇报,定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基层组织建设年开展情况,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基层党组织应于每双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情况报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联系人:郑江海老师,电话:2667799,电子邮箱:zhengjh@xm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2.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3.中小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4.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5.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6.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7.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
 
 
 
 
 
 
 
 
 
 
 
附表4
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得分





 
20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践行科学发展,熟悉职业教育宏观政策。 3分  
*2.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确保党组织积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分  
*3.党组织书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 2分  
4.班子成员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升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分  
5.重视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思想状况,关心师生工作生活,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 4分  
6.重视干部梯队建设和教职员工培养培训。教职员工管理、任用和考核等程序规范、手续完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高。 3分  
7.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分  





15
8.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践行能力。热爱学生、热爱本职工作,立足岗位争创佳绩,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岗位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分  
9.党员教师占全体教师的比例、党员中骨干教师比例较高。 3分  
10.严格按照标准积极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师生员工踊跃申请入党。 3分  
11.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无违纪、违规党员。 3分  
12.党员按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 2分  





25
13.党组织按期换届。 2分  
14.组织机构健全,有党组织工作开展的保障机制。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有场所。 4分  
15.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党务公开制度。 4分  
16.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分  
17.重视共青团工作和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群建。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中的积极作用。 2分  
18.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健全,主动关心、帮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2分  
19.积极探索学校党建工作新机制,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3分  
20.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 3分  
2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分  





20
22.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3分  
23.党支部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地推动学校发展和改革创新,学校办学水平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高。 4分  
24.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职业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4分  
25.党支部及党员获得上级党组织表彰,获得相关荣誉称号。 3分  
26.学校社会声誉好、影响力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分  
27.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和廉政建设责任事故。 3分  
群众
反映

20
28.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较高。(得分=20分×满意率) 20分  
 
说明:
一、本表第2、3条标准适用于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对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对照以下标准,分值不变。其他条目所有学校通用。
 
*2.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确保党组织积极发挥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
*3.党组织书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二、考评细则
1.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由党支部自评和上一级党组织考评组成,其中自评占40%,上一级党组织考评占60%。
2.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本表有关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3.联合党支部适用此分类定级评分标准,其中所涉学校情况按联合支部所覆盖学校的平均情况进行评价。
4.分类定级共分为四级:总分90分以上为先进,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
5.党支部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所管理的党员近一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学校违纪处分;领导班子不团结;一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群众反映好”得分低于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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