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6年度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市管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度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市管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2月21日前反馈给办公室武艳梅老师。
附件:1.2016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2.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3.2016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厦门信息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
2016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6年度,中管党费收入78442.7万元。其中,各地区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71109.6万元,党员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1188.3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6144.8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管党费共计支出4362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2829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4.9%。其中,2016年春节前,拨给31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中央有关系统(部门)802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0万元,用于补助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七一”前夕,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系统(部门)17258万元,用于纪念建党95 周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赴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15.4万元。
2.党内表彰支出211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8%。其中,向纪念建党95周年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发放奖金1721万元,制作奖章、奖牌、证书和表彰对象来京参加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支出393.7万元。
3.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1321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3%。其中,拨给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80个贫困县11630万元,用于“十三五”期间支持贫困县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购买15.7万套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教材支出706.5万元,用于赠送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用于开展系统党员教育培训支出800万元;划拨全国党建课题研究经费80万元。
附件2
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6年省管党费收入9765.7万元。其中,上级拨来325.1万元;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政治部、铁路、金融机构等单位按比例上缴党费9250万元;党费利息190.6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管党费共计支出1413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按规定比例上交中央组织部党费1187.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4%。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2542.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0%。其中,拨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2433.2万元,用于2016年“两节”期间、建党95周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85.6万元,用于发放2016年度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用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抗台牺牲困难党员24万元。
3.党内表彰支出685.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8%。其中,下拨建党95周年表彰的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奖金及典型事迹拍摄补助607.8万元;制作奖章、奖牌、证书支出77.4万元。
4.补助受灾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党员教育设施573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0.5%。其中:拨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于补助灾区受灾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950万元;用于修缮因灾受损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4780万元。
5.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3987.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8.3%。其中,拨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员教育补充经费3194.6万元;拨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于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190万元;购买“两学一做”学习用书等党员教育资料547.8万元;举办省级党员教育示范培训班40万元;印制入党志愿书15万元;银行手续费0.3万元。
附件3
2016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市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6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7172.43万元,其中:省委组织部拨来444.99万元,下级党组织按比例上交6719.49万元,党费存款利息7.95万元。
二、市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管党费支出总额为7271.7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按规定比例上交省委组织部2343.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2%。
2、回拨各区各系统党费3204.8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4.1%。
3、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071.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7%。其中:拨给各区、市直各系统670.02万元,用于慰问各类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各区51.16万元,用于走访慰问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及支付生活补贴;拨给各区各、市直各系统350万元,用于“莫兰蒂”台风救灾补助。
4、代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拨付表彰奖励金57.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8%。
5.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595.1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2%。其中:拨付市人才服务中心(省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和各区各系统556.13万元,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订阅党员学习教育资料、印制党内表册经费38.91万元(免费发给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银行手续费0.1万元。